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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 ||||||||||||||
| 2025-11-27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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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38195618;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169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7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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