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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江南康养新城基础设施项目(江南市政道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2020-11-2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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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县江南康养新城基础设施项目(江南市政道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洪雅康养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洪雅县江南康养新城基础设施项目(江南市政道路)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洪雅县止戈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2条道路,规划一路(次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长436.414m,宽25m,设计时速40km/h)和规划二路(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长395.757m,宽35m,设计时速40km/h),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交安、景观工程,并预留燃气管。项目总投资2942.02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扬尘管控措施;本项目不设沥青拌和站,项目所需的沥青均外购。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租用民房,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和利用农户已有的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取低噪设备等措施,减少噪音污染。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高噪声设备避开午休时间(12:00~14:00)施工。营运期采用加强行车管理、道路维修养护等措施,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方运往项目东北侧900m处在建湿地公园,用于绿化填土,运输过程中须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随意丢弃、抛洒;建筑弃渣回收后剩余部分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项目施工及运营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并按照水土流失报告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确保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安全。 (六)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止戈镇人民政府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3日
抄送:县发改局、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止戈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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