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环境保护>>正文
关于洪雅县立德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11-23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0-001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11-23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县立德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洪雅县立德加油站

你公司报送的《洪雅县立德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本项目位于洪雅县符场三叉路,占地面积460m2。加油站内共有双枪加油机2台,储油罐3个,其中0#柴油储罐1个,每个容积50m392#汽油储罐1个,容积30m395#汽油储罐1个,容积30m3。总储存容积为100m3,折算为汽油储油能力80m3,为三级加油站。

该项目为扩建补评,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场地内地坪含油雨水经环保收集沟收集后进入厂区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雨水沟渠。

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落实防治措施。对油罐区、卸油、输油管线、危废暂存间加油区、预处理池以及隔油池和消防水池等防渗区域进行硬化、防渗、防腐等处理,确保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营运期采用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密闭卸油方式、自封式加油枪和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减少油气挥发。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设置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营运期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隔油池油泥(浮油、底泥)油罐清洗废水、底泥等危险废弃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设置一标准的危废暂存间规范收集、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环境监测,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保障环境安全。

)落实专职(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及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0.17t/a(无组织)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完善环保相关手续。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01123

 




抄送:县经信局、执法二中队、余坪镇人民政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