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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柳江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12-11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0-001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12-11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县柳江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洪雅县柳江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洪雅县柳江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管网21.12km,提升泵站3座,检查井704新建接户管网54.8km,化粪池442座,雨水立管改造25.23km老旧管网CCTV检测4.13km,修复413m。项目总投资4462.66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施工废气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扬尘管控措施施工期采取围挡全封闭施工设置喷雾降尘设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车辆及施工器械在施工过程中应沿既有道路行驶,不得随意开辟便道。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周边商住区已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柳江镇或花溪社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闭水试验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用水,超出施工用水量部分通过管道排放至污水处理厂。严禁废水以任何方式排放至周边地表水体内。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噪音污染在昼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 6:00时间段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对于在敏感点附近路段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的,施工时间须安排在昼间(12:00~14:00时间段除外) 进行。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方及时由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后清运至政府指定填埋场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垃圾;污泥采用吸污车抽吸转运至政府指定填埋场;建筑垃圾回收后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营运期清掏化粪池污泥、检查井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确保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安全。

(六)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01211  

 

抄送:县发改局、执法二中队、柳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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