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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柳江古镇提档升级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2021-01-1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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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县柳江古镇提档升级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洪雅锦绣柳江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洪雅县柳江古镇提档升级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县柳江镇,建设内容包括康养配套服务中心、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杨村河打造和花溪河漂流。其中,康养配套服务中心主要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五官科等科室,设计床位123床;杨村河打造和花溪河漂流主要购置竹排、漂流艇、运输车辆在杨村河和花溪河进行漂流、游船等旅游活动,杨村河打造长约3km,花溪河漂流长约3km,全长共为6km。项目不涉及河湖整治及缆车、索道建设。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排入政污水管网进入柳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康养配套服务中心特殊性酸碱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一起排入康养配套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杨村河打造、花溪河漂流生活污水依托柳江古镇旅游景区公共卫生间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接入市政管网进入柳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采取施工场地洒水、运输车辆覆盖等防扬尘措施,降低对周围敏感点及工程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营运期康养配套服务中心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强排方式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噪声源等措施,减少噪声。禁止午休时间(12:00~14:00)和晚间(22:00~次日6:00)进行高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营运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加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产生建筑和装修垃圾回用后多余部分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预处理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包装桶、废漆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康养配套服务中心产生的餐厨垃圾(含隔油池废油脂)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弃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分别设置标准危废暂存间,分类规范收集、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项目施工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8日
抄送:县发改局、执法二中队、柳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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