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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江古镇全域智慧旅游及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01-18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1-00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1-18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柳江古镇全域智慧旅游及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柳江古镇全域智慧旅游及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县柳江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景区旅游大道10.5公里,农禅公园40亩,特色街6500平方米,文化体验项目10000平方米,旅游服务中心6560平方米;景区河道清淤,沿河景观提升,打造水景观夜景观,建筑智慧景区,改扩建游步道及其他配套道路基础设施等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农户既有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营运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柳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采取施工场地洒水、运输车辆覆盖等防扬尘措施,降低对周围敏感点及工程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施工期不设沥青拌和站,项目所需的沥青均外购;河道清淤采取设置围挡封闭施工,采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辆,减少淤泥恶臭扩散。营运期农禅公园和文化体验中心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噪声源等措施,减少噪声。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靠近农户区域200m范围内禁止高噪声施工设备午休时间(12:00~14:00)作业。营运期加强行车管理、道路维修养护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严禁土石方倾倒至项目周边地表水体;建筑垃圾回用后多余部分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营运期餐厨垃圾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项目施工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1118

 

 

抄送:县发改局、执法二中队、柳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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