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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人民医院七里坪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04-16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1-000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4-16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县人民医院七里坪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洪雅县人民医院

报送的《洪雅县人民医院七里坪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县七里坪镇七里坪景区汽车营地内新建门诊综合楼1幢、生活辅助用房1幢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设病床30张,设置有儿科、口腔科、肿瘤科、中西医结合科、放射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皮肤科、计划生育科、麻醉科、妇妇保健科、康复医学科。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七里坪景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营运期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标准后排入管网进入七里坪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采取施工场地洒水、运输车辆覆盖等防扬尘措施,降低对周围敏感点及工程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营运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般固废管理:施工期开挖土方弃方及时运至指定的堆场处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处置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管理:营运期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站清掏污泥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设置标准危废暂存间,分类规范收集、贮存按医废管理规定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项目施工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

)落实专职(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及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理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七里坪镇人民政府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1416

 

抄送:县发改局、执法二中队、七里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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