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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嘉万光通信有限公司数据中心高速光缆及5G光无源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05-12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1-000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5-12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省嘉万光通信有限公司数据中心高速光缆及5G光无源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省嘉万光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数据中心高速光缆及5G光无源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租赁洪州电子科技园标准厂房。建设6条数据中心高速光缆生产线,25G光模块接口组件生产线,2条光纤衰减器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污水经洪州电子科技园已有预处理池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洪雅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切实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光纤着色和光缆制造时产生的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各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营运期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及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处置;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废无纺布、剥缆剥纤的废料、废光缆、废包装材料等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油墨废包装及含油墨抹布、A/B胶废包装、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设置标准危废暂存间,分类规范收集、分区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

)落实专职(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及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理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23t/a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洪雅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1512

 

 

    抄送:县发改局、执法二中队、洪雅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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