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5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四川省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金釜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四川省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金釜段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余坪镇 |
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 |
建设内容: 工程河段治理范围为洪雅县城东电站尾水渠出口下游400m处已建堤防至洪雅县天池村千佛岩库岸堤防,工程河段长度4km,新建护岸堤防长度4.655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堤防4.025km,上起洪雅县城东电站尾水渠出口下游400m处已建堤防(X=637627.1061,Y=3303034.2049),下至洪雅县天池村千佛岩库岸堤防(X=641088.5015,Y=3301777.5124);右岸新建护岸堤防0.630km,上起熊源坝(X=638522.3702,Y=3301655.8114),下至青衣江与川溪河汇口上游150m台地(X=639014.4347,Y=3301389.0343)。堤防工程等级为5级,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配套建筑物处7(座),其中梯步5处,排水涵管2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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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扬尘和汽车尾气; 防治措施:在涉及敏感目标施工段设置高度为2m的硬质、密闭围挡;工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拌合站机械自带除尘设施、对拌合站工作区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施工废水; 防治措施:基坑排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并处理后回用于降尘、冲洗;机械车辆冲洗含油污水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回用冲洗、洒水降尘。 3.固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弃渣及时清运、回填或利用;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城市固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及时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4.噪声:施工噪声; 防治措施:在涉及敏感目标施工段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放置较多的动力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