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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金釜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2021-06-1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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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省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金釜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四川省洪雅县青衣江文塘大堤金釜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县将军镇、余坪镇,总投资4126.55万元。建设内容为:洪雅县城东电站尾水渠出口下游400m处已建堤防至洪雅县天池村千佛岩库岸堤防进行整治,工程河段长4km,新建护岸堤防长度4.655km。堤防工程等级为5级,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配套建筑物处7(座),其中梯步5处,排水涵管2处。 该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中心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区域,特别是河道施工要设置围堰、配备防油污处理设施,杜绝施工油污入河影响下游饮用水安全。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扬尘管控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封闭作业、湿法作业,定期洒水降尘,临时堆场采用篷布覆盖,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设噪声源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砂卵石开挖料用于工程堤身及堤基回填,多余料用于堤后凹地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对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管理,以防下雨过程中含锈和含油废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项目对地表水、地下水等造成污染,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中队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1日
抄送:县水利局、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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