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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1-11-01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1-000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1-01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110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0月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111—20211112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

202110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四川林永骏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玻璃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市环建洪[2021]6

20211019

玻璃制造加工项目

四川林永骏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洪雅经济开发区

  2

关于四川合佳科技有限公司物联网无线通讯模块一期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市环建洪[2021]7

20211019

物联网无线通讯模块一期技改扩建项目

四川合佳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洪雅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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