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12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恒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洪雅县瓦屋山镇高丽村粘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洪雅县瓦屋山镇高丽村粘土矿开采项目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镇高丽村 |
洪雅县恒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内容: 矿山由5个拐点坐标(见下表),面积0.2549km2,登记开采深度:+1280~+1150m;开采矿种:伊利石粘土(本次变更为砖瓦用粘土);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6.0万吨/年。矿山主井口座标为:X=3274100,Y=34609543,H=1258m。 |
成都昀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 1.井下爆破粉尘:现采取主要+局部通风相结合的井下通风方式,以强化通风效果;拟整改措施为新井口(PD2)抽出污风处,设置抑尘网; 2.凿岩钻孔粉尘:项目釆用干式凿岩捕尘措施,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潜孔钻机(孔底式); 3.工业广场粉尘:工业广场范围内人工选矿起尘和装卸扬尘,拟采取工业广场四周场界处设置防尘网; 4.堆料场和废石场起尘:项目堆料场、废石场现采取防尘网遮盖; 5.道路扬尘:现采取道路洒水、限速行驶、密闭运输、定期清扫,拟设置车辆冲洗区; 6.厨房油烟:采用柴火作为燃料,拟装油烟净化器。 (2)废水: 1.生活污水:办公生活区设置旱厕,用作周围林肥; 2.车辆冲洗废水:设置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设置沉淀池,大部分回用至车轮冲洗,剩余则外排至雨水沟。 (3)固废: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设立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处; 2.一般固废(废石堆场):全部回填于采空区,极少量选矿废石于废石堆场进行堆放,可用于矿山道路的修缮铺设。拟整改措施为应修筑拦砂坝,用钢筋混凝土筑坝进行加固,并在废石堆放区两侧拟修排水泄洪沟; 3.设置危废暂存间,位于办公楼内,1间建筑面积10m2,对其进行三防处理,暂存废机油、废矿灯,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1.设备运行:空压机设置在空压机房内,拟采取空压机消声措施;通风机设置在风机房内,拟加强润滑保养;工业广场上的机械设备,通过加强维修保养; 2.运输车辆:通过优化矿区道路结构,降低车速等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