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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洪雅开全雅石矿业有限公司砂岩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2022-03-2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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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洪雅开全雅石矿业有限公司砂岩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洪雅开全雅石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四川洪雅开全雅石矿业有限公司砂岩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县东岳镇,建设建筑用砂岩石开采项目,矿区面积0.0710平方公里,开采规模为3.0万m3/年,服务年限约为5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露天采场)、辅助工程(表土临时堆场、废石临时堆场、洗车平台)、公用工程(供水、供电设施)、环保工程(截洪沟、排水沟、挡渣墙、淋滤水沉淀池等)。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项目废石临时堆场、表土临时堆场四周、采场下游及两侧设置排水沟及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降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林地和耕地施肥。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场地平整、挖填方、表土临时堆场、废石临时堆场等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营运期剥离粉尘、装卸粉尘等通过雾炮喷雾降尘;分离、切割粉尘采取湿法作业及雾炮喷雾降尘;在形成采空区后,边开采、边复垦复绿,对不能复垦的裸露区域遮盖密目防尘网,表土临时堆场表面撒播草籽,粉尘较大区域采取雾炮喷雾降尘;运输过程中对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加盖篷布及控制车速。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剩余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堆放处置。开采过程产生的废石暂存于废石临时堆场,全部用于采空区回填,不外排;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后期全部用于矿区的复垦覆土,不外排;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堆存在表土临时堆场,全部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底层用土);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设置标准危废暂存间,分类规范收集、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 (七)落实专职(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及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东岳镇人民政府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日
抄送:县发改局、执法二中队、东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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