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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浩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学元件项目公示2
2022-04-0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2-000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4-07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浩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学元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47日-20224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1

洪雅县浩洋光学元件项目

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

洪雅浩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年产物镜、菱镜、反射镜等光学元件500万件,其中反射镜50万件,均为单体透镜;物镜300万件,包括单体透镜120万件,胶合透镜180万件(折合单体透镜360万件);棱镜15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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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汇同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洪雅县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挥发废气(乙醇)、胶合废气、除胶废气(乙醚)和除胶废气(丙酮)等有机废气(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烟气净化设施(去除率大于75%,风机风量约3000m3/h),并由专用烟道至食堂楼顶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利用建筑墙体进行隔声,加强设备维护

4.固体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定期外售。

5.地下水:分区防渗,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沉淀池、化粪池、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处理;办公区采取一般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四周壁采用混凝土结构,并涂防渗涂料,防渗强度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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