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峰霖光通信有限公司峰霖光通信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
1 |
峰霖光通信设施生产项目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洪雅经济开发区八面山街(租赁洪雅县洪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洪雅县增量配电产业园区发展建设项目3#厂房(第4楼)) |
四川省峰霖光通信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1)本项目不征地,租赁洪雅县洪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配电产业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2500㎡,建设峰霖光通信设施生产项目。(2)新进研磨机、固化炉、测试仪、端检仪、MPO进口设备等,建设一条通信设施生产线。主要生产数据线、光缆、光纤等电子元器件制造;各类光纤跳线年产量500万条。(3)配套建设仓储、办公、环保设施等。 |
四川绿度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洪雅县洪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洪雅县增量配电产业园厂区已建预处理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洪雅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青衣江。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注胶、固化、研磨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限值处。 3.噪声: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进行基础减震以及加强设备的维护。 4.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建设3㎡危废暂存间1间,并建立危废台账、记录储存及转运情况,含油棉纱抹布、A/B胶废包装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无纺布、剥缆剥纤的废料、废光缆、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商。 5.地下水与土壤:①源头控制:加强环境管理,污水管道等选用做防渗、防腐处理的管道,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程度。②分区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