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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余坪镇钙芒硝矿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公示2
2022-05-0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2-000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5-07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5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余坪镇钙芒硝矿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57日-20225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1

洪雅县余坪镇钙芒硝矿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

四川省洪雅县青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年处理利用 40 万吨钙芒硝矿废弃物(钙芒硝矿废石) , 建设年产 33 万吨芒硝石膏, 再将溶浸分离出来的硫酸钠溶液, 用碳酸氢铵综合处理, 年产 9 万吨化肥硫酸铵并副产10 万吨小苏打, 年副产 1500 吨工业盐。 建设堆场至处理站损毁道路的修复。项目占地面积约 27012m2 其中管状输送机占地约3000m2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水:项目生活废水及化验室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送入石膏装置用于溶浸钙芒硝矿废石。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均回用于厂内各生产环节,不外排。

2.废气:钙芒硝矿废石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碳酸氢钠干燥包装尾气经“二级旋风+布袋除尘” 、 硫酸铵干燥包装尾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 送至二级稀硫酸洗涤塔与复分解反应、碳铵回收及碳酸氢钠洗涤过程氨气一并处理达标后通过 2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通过减震、吸声、隔音、加强个人防护等,减弱或降低声源的振动,或将传播的声能吸收掉,或设置障碍,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学废液和化验室初次清洗废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机构处置。

5.地下水:实行分区防渗。 溶浸池、 危废暂存间、 事故废水池、 初期雨水池、 退料池、 硫酸储罐区等为重点防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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