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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雅县域固废综合处置与循环利用环评第二次公示 | ||||||||||||||
| 2022-06-1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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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洪雅县域固废综合处置与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洪雅县域固废综合处置与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洪雅县洪川镇新庙村10组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1.1亩,约20733m2,建设1套处理能力100t/d的湍动流化床焚烧炉及其配套辅机设备1套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高温蒸煮)副产有机肥系统1套,将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进行焚烧,回收垃圾焚烧热量处理养殖废弃物和种植废弃物。项目设计生活垃圾处理日处理量200t/d(其中分选出100t/d用于焚烧处理,剩余进入洪雅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年处理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6万吨,用于焚烧的生活垃圾约3万吨;无害化处理养殖废弃物和种植废弃物3.6万吨/年,有机肥产量约3.4万吨/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全文的网络链接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Nph1ZO1DMsHn_OMJQ8kOw 提取码:onr3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洪雅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新庙村10组 联系人:曾勇 联系电话:028-35075818 评价单位:成都海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德平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23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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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 环境影响调查公众意见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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