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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振林光学有限责任公司振林光电光学元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2-06-2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2-000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6-27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振林光学有限责任公司振林光电光学元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洪雅振林光学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报送的《洪雅振林光学有限责任公司振林光电光学元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四川洪雅县将军乡胜科路二段1号附10,租用洪雅县经济开发区已有厂房,占地面积3200m2,其中建筑面积26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光学冷加工平面、球面生产线各一条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光学望远镜透镜200万片、光学望远镜棱镜100万片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磨片冷却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废水,进入沉淀池(有效容积为20 m3)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运营期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生活污水管网进入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排至青衣江。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扬尘管控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封闭施工,做到定时洒水,湿法作业;施工期临时堆场采用篷布等遮盖,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切实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拭过程产生的废气超声波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胶合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15m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定期交玻璃原片供货厂商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设置的1标准的危废暂存间(10 m2),分类规范收集、分区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噪声源、文明施工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项目对地表水、地下水等造成污染,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分区防渗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工程安全措施、消防措施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592 t/a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洪雅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257    

 

 

抄送:经开区管委会执法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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