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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公示2
2022-11-16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2-000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16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11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6日-202211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1

洪雅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

洪雅雅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洪雅县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二期扩容工程和城区管网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用地为一期预留用地,不新增用地,设计规模为1.0m3/d。管网整治工程合计新改建管网30公里。

四川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一期工程处理达标后排入护城河;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管道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道路冲洗及绿化用水来自项目中水回用系统,全部进入地表及散逸。反冲洗水来自项目中水回用系统,用于滤池冲洗,设备清洗水、生物除臭系统废水与生活污水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泥脱水产生脱水滤液,经管道回流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2. 废气:施工废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等扬尘管控措施。运营期恶臭采用1套高效复合生物除臭系统+15m排气筒。

3.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控制高噪声作业时间,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建筑墙体隔声、设备基座减振以及加强维护等措施进行控制噪声。

4. 固废:施工期施工弃土用于回填和用作厂区绿化,回填及绿化后仍有弃方,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送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运营期厂区内设置堆棚,用于堆存栅渣和污泥,栅渣和污泥在堆棚内分类分区堆存,并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堆存的栅渣运往洪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污泥交由眉山市启明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厂区内合理布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化验废液和废药品,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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