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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润鑫精密铸件有限公司年产0.5万吨铝精密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1-04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3-00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县润鑫精密铸件有限公司年产0.5万吨铝精密铸件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洪雅县润鑫精密铸件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洪雅县润鑫精密铸件有限公司年产0.5万吨铝精密铸件项目》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洪雅县将军镇乡金沙村3组97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原厂区西侧2#车间的1铸钢件生产线为铝铸件生产,改建相应的环保设施,只对原材料和部分设备进行更换,不涉及土建施工,主要原料为铝锭、金属硅改建后,形成1年产0.5万吨铝精密铸件生产线,保留2条年产共计1.0万吨的铸钢生产线,原3条生产线数量不变,原年产1.5万吨的铸造总产能不变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运营期冷却水依托原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只补充损失,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的预处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设置中频炉集气罩3个保温炉集气罩6个搅拌机集气罩3个,浇注区移动式集气罩3个锭模铸锭区固定集气罩3个,收集后的废气经新增的布袋除尘器处理2#车间现有的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车间密闭并设置二次捕集逸散尘设施卫生防护距离为1#和2#车间外 5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或对环境空气较敏感的设施及项目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营运期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浇注产生的残次品收集后回用于熔炼工序铝灰渣、除尘用于现有项目钢铸件熔炼脱氧剩余部分与原项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2#车间东南角设置1个标准的危废暂存间(20m2),分类规范收集、分区贮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机构处置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营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封闭车间利用砖墙阻挡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环境管理。危废暂存间、预处理池等采取重点防渗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袋式除尘器选用耐高温布袋及时清理袋式除尘器集尘箱,减少除尘器内粉尘收集量安装隔爆装置落实工程安全措施、消防措施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七)技改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773t/a颗粒物:1.01t/a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洪雅经开区管委会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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