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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市环建洪[2023]2号关于洪雅县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线建设项目的批复 | ||||||||||||||
2023-04-0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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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洪雅县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洪雅雅居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洪雅县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位于洪雅县,建设内容为:改建瓦屋山镇自来水厂,将供水能力提升为15000m³/d,包括改建净水厂工程、净水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铺设输水管网及配套工程168km(含给水主干管78km、给水支管90km、输水管网铺设及配套等)、土石方工程、场内道路改造、现状道路破除及恢复、绿植工程等附属工程;改建柳江镇自来水厂,将供水能力提升为10000m³/d,包括净水厂基础设施改造、管网工程改造升级(含现有给水主干管新建51km、输水管网铺设及配套升级)、土石方工程、场内道路改造、现状道路破除及恢复、绿植工程等附属工程,建设1项智慧水务管网监测系统、1项智慧水务营销管理平台。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施工生产废水和冲刷雨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基坑废水一起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试压、清管废水就近排入附近农灌沟渠;生产废水进入回收水池澄清后,泵入配水井,作为生产源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处置方式,采用吸污车分别拉至瓦屋山、柳江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喷雾降尘设施,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防止扬尘扩散;营运期柴油发电机(停电时使用)燃烧尾气经自带消烟除尘处理后,经排风系统收集由通风管道引至屋顶排烟口达标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工程弃渣和经回收利用后的建筑垃圾,在项目结束后均运至政府指定场所;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后期覆土绿化;生活垃圾和经离心脱水机进行脱水后的泥饼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滤料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依托原有的危废暂存间分类规范收集、分区贮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机构处置。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处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和分区防渗,加强环境管理。危废暂存间、加药加氯间等采取重点防渗。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对陆生生物、陆生动物的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土流失及保护措施等。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落实环境安全、消防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该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请执法二中队抓好该项目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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