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6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洪雅县安溪河余坪镇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
1 |
四川省洪雅县安溪河余坪镇防洪治理工程 |
洪雅县余坪镇 |
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 |
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道全长8.58km,起于符场村春风大桥、止于余坪镇刘边5#拦水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及护岸工程、清淤疏浚工程以及其它配套工程:1.堤防及护岸工程:新建堤防及护岸总长6944.25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4114.52m,右岸新建堤防及护岸2829.73m(新建堤防长2631.04m,新建护岸长198.69m)。2.清淤疏浚工程:清淤疏浚总长8.58km,疏浚总量为18.73万m3。3.其它配套工程:治理段新建穿堤涵管14座,新建穿堤箱涵4座,新建下河梯步11处,拦水堰整治2座。 |
四川中蓝宇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 1.废水:施工期: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民房原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等,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在每段围堰下游处设置三级沉淀池,共7处,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在安溪河沿线设置4个临时的淤泥干化池,将河道淤泥暂存于干化池内,淤泥在干化池内沉淀后,使用水泵+软管将上清液上清液抽出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用移动式喷水软管(安装雾化喷嘴)对拟开挖表面进行洒水,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六必须六不准”相关要求,减少扬尘产生:综合加工区采用彩钢进行封闭,切割粉尘可快速自然沉降在综合加工厂房内;施工场地内临时运输道路采用碎石覆盖路面进行简单硬化,加强道路建设和维护,采用限制车速、定时洒水等减少道路扬尘;对淤泥干化池喷洒生石灰、除臭剂、掩臭剂,对堆放点的淤泥进行及时清运,减少臭气排放。 3.噪声:施工期:优选用低噪声机械,加强设备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通过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施工结束后覆土、绿化、复耕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每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至就近垃圾暂存点,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地;隔油池油污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清淤疏浚挖方暂存于淤泥干化池,经自然干化处理后直接用于防洪堤堤后填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