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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0-18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3-000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0-18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0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乾州骨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18日-20238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1

洪雅乾州骨科医院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柳新路1号

洪雅乾州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一栋综合楼以及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综合楼内设门诊、药房、检验室、手术室、办公室等,共设置100张床位。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再由市政污水管道排至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青衣江。

2.废气:医院浑浊空气和检验科废气通过保持地面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除臭消毒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通过保持地面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的消烟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烟道通往屋顶排放。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废包装材料以及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与处置;医疗废物、检验废物、废紫外灯管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2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与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污水处理站、发电机房、医疗废物暂存间、检验室、药品库房重点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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