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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2-25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3-000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2-25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2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洪雅县安溪河洪川镇石庙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25日-202312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1

四川省洪雅县安溪河洪川镇石庙段防洪治理工程

洪雅县洪川镇、余坪镇

洪雅县河道管护中心

建设内容:本工程综合治理长度7km,其中新建堤防5.83km,河道疏浚7km,新建穿堤涵管23座,下河梯步14处,排水箱涵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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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基坑排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无食堂和住宿,办公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已有设施处理有农用不外排;淤泥干化池上清液回用不外排。

2.废气:采用湿法作业、定期洒水降尘、加强施工及运输车辆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治理和防范施工扬尘;采用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及选用清洁油等措施治理燃油机械尾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采用进出车辆冲洗、加强限速等交通管理控制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淤泥干化池远离敏感区,及时清理、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治理疏浚淤泥臭气。

3.噪声:采取优选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和施工管理,对钢筋加工区进行封闭,柴油发电机设置在封闭房间内,距离敏感点近的地方加高围挡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表土和疏浚产生的砂石、淤泥及土石方均利用到项目,不产生弃方;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每天清运至就近垃圾暂存点,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地;隔油池油污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地下水与土壤: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中的材料堆放、表土堆放及其他管理措施,防治土壤污染。

6、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植被保护;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加强宣传和人员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小动物和捕鱼等行为。

7.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杜绝燃料跑冒滴漏;施工期随时关注上游河段水文情势,运行期加强和气象部门联系,掌握河流水位等情况,加强巡逻,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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