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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 ||||||||||||||
2024-02-27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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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洪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意识 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会议、专题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综述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全体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年初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工。梳理公布《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能力有保障。 二、明确职责,重抓落实 (一)开展全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的,确保销号,目前未发现反弹现象。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按照《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职按要求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坚工作及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三)按任务清单分工,落实环保工作 按照《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任务分工》,各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按照《2023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我县成品油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共计抽检汽、柴油已抽检成品油45批次(车用柴油18批次,车用汽油27批次),车用尿素1批次,铅蓄电池3批次,其中不合格成品油2批次,已开展不合格后处理。检查加油站点75家次,均取得经营许可。 2.生态环境监测站监管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情况。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聘请专家等方式对眉山洪雅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检查,在用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已按规定检定。对眉山胜科电子化学有限公司、洪雅县中辉锌材料有限公司2家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看了企业采购原材料合法来源性及采购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质量证明文件,抽查了产品执行标准等情况。 3.高耗能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我县目前无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单位,有高耗能特种设备燃煤锅炉1台,即四川洪雅县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1台75蒸吨锅炉已报停,未使用。 一是立足职能职责,落实市场监管相关环保法规相关政策。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部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21年以来因节能环保不符合规定报废(注销)锅炉13台,办理报停手续9台次。 二是强化锅炉节能监管,开展锅炉水(介)质定期检验、能效测试。按照市局《关于加强锅炉安全、环保、节能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总局2009年第116号令)要求,组织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单位对注册登记使用6年以上锅炉能效测试9台,锅炉热效率、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检测结论均符合《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规定的要求,23台工业锅炉开展锅炉水(介)质定期检验,结论符合《工业锅炉水质》规定的要求;向使用锅炉单位发出“锅炉节能环保主体责任提示函”督促落实锅炉节能环保责任;指导6家使用单位7台锅炉进行低氮改造。 三是强化锅炉节能审查、节能管理。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禁止新建的锅炉以及未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锅炉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并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并实施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制度,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并存档。 4.依法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合法经营意识。在各大餐饮店、超市及农贸市场,发放长江禁捕宣传单120余张,发放“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进货索证索票台账90余份,张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29张,已与县内200余户鱼类经营者签订“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承诺书”,在县内居民休闲娱乐人员较多的生态广场滚动播放“不卖野生鱼,不吃野生鱼”等宣传标语。同时执法人员到餐饮店、水产经营户等商家进行走访宣传150余家次。让长江“十年禁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找准点位精确出击。我县共有专营卖鱼的餐饮店82家,涉及经营鱼类的餐饮店有1165家,水产经营户有57家。我局已停止办理含有禁用语字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对店招、菜单、广告牌发现含有“捕捞”“河鲜”“江鲜”“渔港”“野生鱼”“野生河(江)鲜”和非法捕捞渔获物名称等字样的企业商家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执法行动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8人次,特别对城区、各镇沿青衣江、安溪河、瓦屋山水库等重点河流水库的餐饮店、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农贸市场101次,检查商超21家次,检查餐饮单位151家次,监测网络平台和广告51条次,检查农贸市场等区域场所广告18条次。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2023年“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7次,检查县内渔具店,宣传国家政策,要求做好相关渔具售卖记录,处置舆情3件,约谈水产品经营户1户。在长江十年禁捕的整治中,从严打击非法经营、销售渔获物、未按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帐、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对广告经营户进行抽查时,督导23户广告经营者坚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网络平台和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测,监测网络交易主体140家次,监测线上线下广告206条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5.餐饮行业综合整治。结合“两个责任”、制止餐饮浪费、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处置宣传、油烟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针对餐饮经营单位较集中区,如雅风小区、西城家园、汇金天地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油烟净化器的定期清洗和校验开展情况等,督促各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264家次。 6.指导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处置过期失效药品。制作《过期药品移交清单》下发至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求企业自查发现过期失效药品后做好登记,集中存放交于我局统一处置,不得擅自处理。开展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重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过期失效产品处置情况开展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2家次,集中收集存放过期药品的零售药店1家。 7.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情况。一是对县内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聘请专家、企业自查自纠等方式开展检查,查找整改问题13个;二是通报近期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查情况,要求机构负责人引以为戒;三是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日常检查;四是与县交警大队、县环保局联合召开机动车检测机构警示教育会,要求机构严格按检测标准要求开展车辆检测。 8.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检查塑料制品食品包装袋生产企业1家、塑料购物袋销售商家6家、垃圾袋销售商家9家、农膜经销商2家,抽检农膜产品1批次,开展塑料购物袋抽检不合格后处理。 9.开展用能产品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生产、销售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238人次,检查市场经营户380余家次,暂未发现销售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等违法行为。 10.其他涉及环保方面。 一是按照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要求,共计出动42人次参与“除夕、初一、元宵”县城及周边、张花园02—04网格烟花爆竹禁放巡查管控工作,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要求,加强对禁放管控工作宣传。 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酒吧、KTV等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参与巡逻队加强酒吧及周边巡逻、巡查、劝导。 三、存在的问题 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发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部门沟通协作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工作重点,扎实履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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