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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6-20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hjbhj/2024-000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6-20
 发布机构  洪雅县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有效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6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洪雅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620日-20246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二段1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1

洪雅县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升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等12个乡镇

洪雅县善上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洪雅县柳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设计规模1500m3/d;改建管网30.69公里以及对1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进行更换。

四川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洪雅县柳江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达标后排入花溪河;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反冲洗废水、贮泥池上清液及污泥脱水滤液、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均一并进入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花溪河。

2.废气:施工期采用湿法作业、定期洒水降尘、加强施工及运输车辆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治理和防范施工扬尘。运营期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采取污泥池等加盖,对易产臭区域喷洒植物性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栅渣、污泥及时清运等措施。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对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和用作厂区绿化覆土后,弃方及时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送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运营期污泥脱水后交由眉山市启明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未沾染的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化学药品包装材料、化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灯管、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棉纱作为危废,暂存于一期已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与土壤:采取分区防渗,危废间采取重点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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