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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 ||||||||||||||
2025-01-2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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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人民政府: 按照《洪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3.4万亩,零星植树80万株,新育苗600亩,苗木产量1000万株。二是按计划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项目,创建森林城市提升期工作我县涉及2个大项,21个小项,已完成投资7956.5万元。 (二)监督管理森林、湿地资源。一是把好源头监管关,对涉森林、湿地建设项目,将林地占用手续审批作为项目推进前置条件,建立涉林信息沟通机制,从项目引进阶段开始,涉林项目主管单位督促业主单位依法办理林地占用、林木采伐等手续。提前介入、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规范审批,从严控制林地、湿地使用。二是把好常态监管关,整合镇、村、组和网格员力量,建立四级动态巡查报告制度,划片分区、包干负责,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造“永不流动”的森林资源监管队。2024年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项目40个,总面积60.0682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137.09万元。 (三)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洪雅县无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一是结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开展活动,在全县各镇、中小学进行科普图片展示和宣传视频轮播,发放《鸟类分类及识别》图册8000余册,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强化收容救护,建设玉屏山野生动物救助站,形成集野生动物救助、野生动物展览和野生动物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救助站,全年共救助池鹭、猫头鹰等野生动物12只。三是提升肇事处置能力,拨付36.6万元用于野生动物肇事保险,2024年共理赔66起肇事事件,赔付10.25万元,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伤人损物无法赔偿所造成的社会矛盾。 (五)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一是聚焦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专职巡护队伍坚持每月开展禁渔巡护,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横幅6条,禁渔警示牌157块。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次,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起。三是启动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和周公河珍稀与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活动方案编制工作。 (六)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先行先试,探索村民、集体经济、公司利益分配机制,集中集体林经营权,实现集中集约经营。目前正在推进依托国家储备林二期进行集体林经营权流转,推动规模集约化经营,引领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为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七)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一是增加绿地面积,开展绿化建设项目设计审查7个、竣工备案验收6个,建成江南牧草公园,在城区重要节点路段依时节更换种植时令花卉7075.9平方米,建成区绿地482.20平方米,绿地率达40.69%,覆盖率达43.95% ,人均公园面积达13.26平方米,与2023年同比分别增加2.13%,2.13%,0.16平方米。二是修复退化绿地,利用绿地内兰花三七、葱兰等资源,投入少量资金,修复洪州大道、九胜大道、青衣江两岸、湿地公园等退化绿地63505平方米,保持和提升了景观效果。 (八)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持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生态林成果2.6万亩,管护森林114.5万亩,完成424.9万元资金兑现。 (九)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力发展碳汇林业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四川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为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碳普惠项目外业调查已入场。依托储备林项目开展固碳增汇工程项目,已实施中幼林抚育+林下经济建设1667.2公顷,退化林修复400公顷。 (十)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鉴定相关工作。2024年配合眉山市林业局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 (十一)林业用地土壤环境保护。2024年5月、9月配合乐山市林科院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抽检抽样工作,采集竹笋及竹林土壤样本、中药材及土壤样本26个(52批次),检测结果显示柳江镇1个点、中山镇1个点、高庙镇1个点竹林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但并未对该区域食用林产品食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已按省局下发风险点通报情况开展实地调查并通报业主,督促并配合其完成相应风险分析及处置工作,并要求其签署通告确认书和加强风险点区域监测。 (十二)林产品及加工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不断强化木材加工企业环保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木材加工行业常态化环保生产。二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市、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管控工作要求,督促相关企业按照减排措施执行到位,2024年开展木材加工企业督导帮扶472厂次,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发现的问题,不能现场完成整改的,发放整改责任书10份,限期整改、现场复查,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三是督促洪雅县福洪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十三)做好林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企业完成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备案。配合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开展木材加工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抽查,不合格的限期保养合格,开展复查,共抽查52台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一是持续优化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完善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运用好督导、提示、通报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林长巡林责任,推动破解基层末端落实难题。深化“诉源治理+”“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构建“林长+公检法”协作机制,促进生态司法与森林资源保护同频同步同发展。二是深化林长制试点创新,在龙吟滩湿地公园打造集“保护、科普、宣教、休闲”功能为一体的林长制主题公园。以林长制为抓手,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打造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洪雅模式”。 (二)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末端发力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基层林长巡林责任和护林员的巡护责任,开展常态化巡查,早发现、早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二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力度,对有病虫害和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复壮和隐患消除工作,推广古树保险,切实守护好古树名木宝贵绿色资源。三是持续推进木材加工行业常态化环保生产,引导木材加工企业淘汰和更换老旧尾气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持续推进科学国土绿化。一是完成市下达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工作指标任务,坚持春秋两季全民绿化,营造林2万亩,义务植树40万株,完成林业增绿增效。二是加快建设储备林项目,加强与农发行沟通协调,确定国家储备林项目(二期)林地流转模式,争取明年年初开工建设,计划建设20771.8亩,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三期)建设方案编制工作,争取明年内完成银行授信。三是持续巩固“创园”成果,积极对接省住建厅,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 (四)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构建生态安全人民防线。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损害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三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管、责任落实的保护合力,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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