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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8日拟作出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审核意见的公示 | ||||||||||||||||||||||
2025-02-2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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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2月28日拟作出同意设置入河 排污口审核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等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对眉山市洪雅县精神康复医院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核意见。为保证审核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来信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28-37413989 通讯地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环境综合管理股 邮政编号:620360 拟作出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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