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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实施方案 | ||||||||||||||
2024-08-05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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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行动,是省、市下达我县的重要任务。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任务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为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对全县有意愿改厕农户进行再摸排再动员,确保应改尽改,愿改尽改,严把质量关,确保全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80%以上,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二)建设任务 根据《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2024年全县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75户(附件1)。 二、建设要求及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规划设计。农村户厕应统筹规划,坚持“卫生、经济、适用、环保、美观”的理念,倡导入室,推广粪肥利用;应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有条件的应首要选择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新建或改造,因地理等条件原因的可以进行卫生厕所改造,旱厕必须采取密闭等措施,粪污应用于农业施肥等资源化利用。 2.建设要求。建筑材料、厕具应坚固耐用、结构安全,有利于卫生清洁和节能环保;宜选用陶瓷便器和其他表面光滑易清洁的便器,冲水便器应为节水型;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施工队伍建造。 3.管维要求。指导农户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开展厕屋清扫,定期清掏粪池,不得随意倾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建粪污清理服务队,满足农户定期清掏粪污的需求,解决如何排的问题。 4.改厕禁止行为。禁止设计、建造应用人粪便饲养畜、禽、鱼的户厕模式和粪便直接排入水体的厕所;现有使用的粪便直接排入水体的厕所应限期改造。禁止沼气池的设计采用可随时取沼液或沼液随意溢流排放的模式;禁止将沼渣、沼液用于养殖和向水体直接排放。 (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标准 1.厕屋建设标准。原则上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高度适宜(不小于2米);有墙、有门、有顶,合理设置窗户、照明、通风,地面硬化处理;有标准便器(蹲便器50厘米左右)、冲水设施或贮水桶、洗手设施;清洁卫生、基本无臭、无粪便暴露、无蝇蛆。采用三格化粪池技术的厕屋内设置洗浴设施的,应选择粪便与生活污水分流的模式,避免生活污水流入三格化粪池;原旱厕在新厕建成后,应立即停用或者采取拆除、密闭等其他因地制宜方式进行处理。 2.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标准。新改建三格化粪池必须安装排气管和预留清粪口,可以选用树脂盖板等轻便材料密闭。新改建沼气池、新改建三格化粪池、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等具备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传染性的设施,处理后的粪污应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能够直接用于农业施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指标参照《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执行。 三、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奖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于农村户用厕所地上部分改造,按照不超过1000元/户据实进行补助;对于单独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厕所地下部分)的,按照不超过1500元/户据实进行补助;对于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都改造的,按照不超过2500元/户据实进行补助。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9月1日至9月10日)。各镇和村(社区)要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各级宣传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和微信群等形式全面宣传“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补助政策和相关知识。同时组织各级干部、代表和施工人员到改厕示范村和示范点分类现场参观,汲取好经验和做法,形成学典型、创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有序推进(9月11日至10月31日)。各镇对施工人员进行建设标准的培训后,逐户按标准制定建设任务清单,按照先易后难程序有序推进,确保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镇和村(社区)注重改厕前、中、后影像资料和一户一档资料的收集完善。 (三)兑现补助(11月1至11月30日)。项目建设完成后,各镇初验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逐户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完善报账资料,按财政报账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和村要通过村民会议、入户宣讲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改厕目的、意义和政策,积极动员广大农民主动参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改变生活方式,逐步养成文明如厕、卫生如厕的好习惯。 (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避免出现 “新改厕再出现问题”等情况,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全县各村(社区)厕所改造的技术指导工作。镇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人对改厕施工质量、安全进行不间断巡查与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改厕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严格考核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逐户验收要求进行验收。不予通过验收的相关情形:一是厕屋改造未达到基本要求的。二是粪污未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三是无害化设施处理后的粪液未达到排放标准而排放的。四是无害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粪污溢出、直排,出水口水体令人不适的。五是三格化粪池收集沐浴水、洗衣水、厨房水的。六是原旱厕未拆除、密闭或采用其他因地制宜方式进行处理的。七是没有开展改厕满意度测评或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 (四)完善管护机制。各村要统筹规划,提前明确各建设项目的管护主体、具体责任、经费保障等内容,积极探索财政补贴、农户合理付费、市场化运行的管理维护模式,加强技术和服务队伍建设,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机制,确保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附件:1.洪雅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改厕目标任务分解表 2.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标准 3.洪雅县农村户厕改造申请书 4.改造预算清单 5.洪雅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改厕汇总表 6.改造过程记录表 7.改造决算清单 8.洪雅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告知书 9.改厕验收表 10.洪雅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县级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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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实施方案附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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