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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财政局学习《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2023-09-26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czj/2023-000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洪雅县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财政局认真学习了《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局领导班子、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参加。

《条例》共11章71条,分为总则、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附则。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即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条例》明确了乡村振兴的负责对象;明确从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7个方面促进乡村发展;明确了扶持乡村振兴的6条具体措施,并就如何保障成果作了重点阐述。

会议要求:相关业务股室要按照《条例》要求,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投入乡村振兴力度。要强化涉农资金监督管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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