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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财政局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 | ||||||||||||||
2024-05-0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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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洪雅县财政局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 《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完善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完善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1章158条,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个部分,于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要求:一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逐条逐款学,原原本本学;二是通过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作为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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