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工作动态>>正文 |
洪雅县财政局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精神 | ||||||||||||||
2024-05-06 点击数: |
||||||||||||||
|
||||||||||||||
近日,洪雅县财政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精神。 会议强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全局上下要持之以恒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要求:一是采取党组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精神,吃准吃透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干部目标管理等方面,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