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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财政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
2024-05-0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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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洪雅县财政局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涉密文件处理、涉密载体的运用等保密注意事项,真正把保密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修订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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