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工作动态>>正文 |
洪雅县财政局:传达学习《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
2024-09-20 点击数: |
||||||||||||||
|
||||||||||||||
近日,洪雅县财政局传达学习了《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共7章47条,分为总则、境外出资管理、境外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境外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境外国有资产变动管理、监督检查、附则。办法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范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有效防范境外国有资产流失。 会议要求,相关股室要认真学习贯彻《办法》精神,按照省级相关规定开展本级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推动提升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绩效。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