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工作动态>>正文
洪雅县财政局“三做三提高”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2024-10-24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czj/2024-000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0-24
 发布机构  洪雅县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我县坚持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方面的短板问题,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助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深入推进。

一、做好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方针政策,县财政通过2次宣传培训和深入全县12个乡镇讲解等方式,让惠民政策真正为民所知,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坚持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遵循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原则,鼓励村社积极申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024年全县共有42个村申报了68个项目需求。

二、做优筛选,提高项目公益性

县财政紧紧围绕群众实际需求,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公益普惠、项目绩效等因素,对各村社申报的需求进行了摸底调查和现场核实,严格筛选出符合政策投向的项目,并动态更新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储备库。2024年从申报的68个项目中优选22个入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参考全省历年资金安排规模,结合我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任务,从储备库中再次比选出17个项目,安排资金55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产业道路、沟渠整治、路灯照明等方面建设,助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三、做细管理,提高资金质效率

强化项目过程管理,通过事前、事中、事后项目影像资料收集,同时联合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对项目实施中的重要环节进行不定期现场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双提升”。项目验收后,从资金规范使用、经济和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等多维度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安排挂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让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惠及更多群众。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