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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洪雅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的通告 | ||||||||||||||
2024-11-1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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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洪雅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 实施主体的通告 为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玉米、甜高粱、麦类作物和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推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粮草兼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现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洪雅县2025年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县范围内规模化牛羊养殖场或饲草料种植收贮生产企业(合作社、户)等经营主体。 二、遴选要求 1.全县范围内规模化牛羊养殖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种植基地,有与之相应的饲草收贮设施设备,场址用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全县范围内饲草料种植收贮生产企业(合作社、户),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种植基地,有与之相应的饲草收贮设施设备,场址用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3.种植类别。以玉米为主,可以适量种植甜高粱、麦类作物和苜蓿等优质饲草料。 三、补助标准 采取“先收贮后补助”的方式进行补助(按照每立方米青贮料折合0.8吨计算收储数量)。饲草料收贮每吨补助不高于100元,每个项目主体应得补助资金,按照实际收贮量占全县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收贮总量比例进行计算。 四、遴选程序 通过主体自愿申报,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财政局对项目申报主体资格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五、报名要求 全县范围内有意向参与项目的规模化牛羊养殖场或饲草料种植收贮生产企业(合作社、户)等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18:00,报名地点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逾期申报无效。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企业征信等资料。 联系人:郭艳琴,联系电话:13183667059。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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