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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召开 | ||||||||||||||
2022-04-2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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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忠云主持召开洪雅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理解,深刻认识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将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乡村和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要广泛宣传发动,坚持以村和社区服务场所为阵地,多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知晓度,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会议要求,一是全县政府系统要认真逐条学习,深刻认识其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准确掌握修改内容,进一步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二是县、镇人民政府要严格遵守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运行的相关规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委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暨第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及全国、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了《关于我县2022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解读了《河(湖)长制履职差异化在线考核办法(试行)》,听取了2022年3月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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