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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农(渔政)罚〔202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3-26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nmj/2025-00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3-26
 发布机构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渔政)罚〔20255

 

当事人: **                        

住所(住址):四川省洪雅县槽渔滩镇兴盛社区*组  

身份证件号码:51382419******3016

当事人:   *                        

住所(住址):四川省洪雅县槽渔滩镇兴盛社区8115号  

身份证件号码:51112719******3611  

当事人**、王*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471122时许,王**携带浮力网高频脉冲锂电机全套、电鱼抄网杆等工具,邀约王*在洪雅县槽渔滩镇青衣江河口支流溪沟上游1000米处电鱼,二人采取由王**下水使用电鱼工具(含抄网)电鱼,王*提桶装鱼的方式进行捕捞,后被执法人员现场挡获。

经查,当事人**、王*捕捞的水域属于我县天然水域,禁捕水域(洪雅县天然水域十年禁捕期:202111日至20301231日)。使用的电鱼工具由电池逆变器一体机、电线、开关器、电能释放杆、抄网连接组成,属于明令禁止的禁用方法。因你的违法情形涉嫌构成犯罪,我局将案件移送洪雅县公安局,后经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捕获渔获物价值小,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决定对王**、王*不起诉,并出具检察意见书向我局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之规定,理应给予行政处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身份信息2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证据二:询问笔录1份,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1份,案件相关照片4页,先行登记保存处理通知书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的基本事实。

证据三: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意见书。

2025318日,本机关向当事人**、王*送达了《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洪农(渔政)20255号,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及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在三日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五日内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听证申请

本机关认为:虽然王**、王*犯罪情节轻微,不作起诉,但其行政违法行为严重,在本案处罚裁量标准法定幅度内应顶格处罚,鉴于王**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王*在我局立案调查过程中没有主动供述自己违法行为,隐瞒参与电鱼捕捞的事实,有抗拒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的情形,综上所述,当事人王**可减轻处罚,王*应加重处罚,给予王**、王*在法定处罚幅度内进行一般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参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渔业水产)》(川农规〔20245号)第1条第1种适用情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渔获物不足5公斤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渔获物2.4千克;

二、王**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三、王*处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领取《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洪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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