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
普通护照换发 |
二、适用范围 |
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公民。 |
三、服务类型 |
行政许可 |
四、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2012版)》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
五、办理机构 |
出入境窗口 |
六、申请条件 |
护照持有人所持普通护照在有效期内,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或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或者持照人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以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换发情形。 |
七、申请材料 |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申请人近期采集的《四川公安出入境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户口簿(未满16周岁的、户籍为未实行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申请人须提交) 5、监护证明、监护人意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须提交) 6、军人身份证明(现役军人提供该资料) 7、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提供该资料) 8、符合公安部跨省异地办证条件的证明材料(符合公安部原有跨省异地办证政策的申请人还须提交) 9、普通护照 |
八、办理流程 |
受理-审批-制证-办结 |
九、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
发改价格【2019】914号;公安部、财政部、公通字【2000】99号 140元/本 |
十一、办理结果 |
普通护照 |
十二、结果送达 |
现场领取 |
十三、窗口咨询电话 |
02837403259 |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