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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L)签发(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2020-08-26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aj/2020-000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8-26
 发布机构  洪雅县公安局  有效性  有效

一、事项名称

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L)签发

二、适用范围

内地公民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旅游

三、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2015)》第一章、第三章

五、办理机构

出入境窗口

六、申请条件

内地公民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旅游

七、申请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户口簿(未满16周岁的、户籍为未实行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申请人须提交)  5、监护证明、监护人意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须提交)   6、军人身份证明(现役军人提供该资料)   7、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提供该资料)   8、符合公安部跨省异地办证条件的证明材料(符合公安部原有跨省异地办证政策的申请人还须提交)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制证-办结

九、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20171186

一次有效签注 15/人;   二次有效签注 30/人;

十一、办理结果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

十三、窗口咨询电话

02837403259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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