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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 ||||||||||||||
2020-09-3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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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0〕16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实施会计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和依据 检查目的: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内部控制,管控业务风险,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违法违规问题。 检查依据:会计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四川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自2020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 检查范围:被检查单位2019年一2020年度会计信息资料,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三、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洪雅县经信局、洪雅县中保镇 检查重点: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以及钱物发放情况。 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联系单位:洪雅县财政局 联系人:葛小洁 联系电话:028-38871227 洪雅县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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