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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雅县公安局2021年行政执法抽查计划 | ||||||||||||||
| 2021-11-1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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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眉山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进一步促进我县行政执法监管信息公示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计划: 一、 行政执法主体 洪雅县公安局 二、随机抽查事项及方式 1、随机抽查事项: 按照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随机抽查方式:每次抽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月不少于1次。 三、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 三项制度要求, 全面、公正、文明执法。 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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