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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03-15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3-001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3-15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年来,眉山熊猫分局严格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工作方案》;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组长,各部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督导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安排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策法规部负责日常工作;局党组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公园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深入开展理论中心组等专题学习,全年共召开7次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完善局长办公制度、局机关管理制度、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二)完善机构组建。积极争取县编制办,对接洪雅国有林场,科学做好洪雅县国有林场人员隶转工作,加快人员、编制的划转;完善分局局务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眉山熊猫分局与洪雅县管理站合署办公,与地方政府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原则,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区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确保了国家公园机构改革过渡期队伍不散、思想不乱。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为重点的法制宣传工作,悬挂横幅标语(35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公园涉及场镇设点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到公园毗邻地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雅安市汉源县永利乡)开展针对周边村民在公园辖区内野养散放牲畜行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1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乡村组微信工作群推送“禁止性法律法规政策”信息110余条;曝光大熊猫国家公园老槽沟破坏自然保护地刑事案件等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宣传。

(四)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完善制定《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学法用法制度》,以“精学理论、问题讨论、案审旁听、网络学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每周会前学法,全年法治专题学习25期,组织17名干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考法,参与及合格率100%;创新《大熊猫法学苑》《熊猫在线》学习园地,印发《大熊猫法学苑》7期、《熊猫在线》1期,分享大熊猫国家公园法律法规、内审政策、野保知识等。

(五)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依托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组织新办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平台”组织分局工作人员开展网络学法考法及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分局1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考试合格率100%。

(六)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分局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县级部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1+N”综合执法模式,采取“执法部门出章、执法人员出面、管理机构出力”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开展“清理一七三区域非法放牧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洪雅县国有林场基层管护站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110人次,及时劝返拟进入公园核心区群众、游客560余人,制止违规打笋、采药等野生植物等行为4起,与执法部门深入毗邻金口河区、汉源县等地的公园辖区开展执法巡查,驱离野养散放牛马110余头,其工作经验被省局官方公众号宣传报道;配合洪雅县林业局对硝水坪违建鱼塘进行拆除,协助公安部门破获老槽沟刑事案件,5名涉案人员中,赵某某、辛某某2人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3人另案。

(七)走实检园协作模式。依托公园张村管护站,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检察联络站,与洪雅县检察院签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建立沟通联系、提前介入、生态补偿、普法宣教四大机制,探索集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普法宣教为一体的检园协作模式;协调建立跨区域(眉山市洪雅县与雅安市荥经县)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整合公园周边地区检察资源,加大执法部门。

(八)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印发《眉山熊猫分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审人员应具备相应条件并严格按流程审计,明确内审工作的领导体制、人员管理和经费保障,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推荐、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章立制,促进内控管理逐步常态化;建立《眉山熊猫分局政府采购项目台帐》,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40余个政府投资工程、采购等项目均纳入《台帐》,推行清单式管理;配套《眉山熊猫分局项目跟踪情况表》,全流程对项目可行性分析、方案设计、造价咨询、委托代理、采购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和竣工决算等环节实施同步监督,各环节材料审核后登记备案,做到内控留痕。筑牢业务部办初审、风控部门专审、局党组会抽审“三层级”内审工作防线,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确保财务收支、政府采购等工作规范有序。对2020-2022年15个已竣工和1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拟邀请第三方内审机构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九)严格依法落实疫情防控。一是重点做好“7.15”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单位内部防疫管控,不折不扣做好阶段性防疫,依法常态化开展来访人员“一扫三查”,政策解释,切实做到无隐患。二是严格按照各级政策做好包报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上门对店铺、餐饮、棋牌、小区住户做好相关疫情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份,劝导违规行为520人次,确保包保区域每次核酸率95%以上。三是严格落实“国十条”优化措施,做好优化后新疫情政策的解释、宣传。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组织机构待完善。公园过渡期间,管理机制尚未理顺,管理体制不很清晰,具体体现在:分局及内设各部(办)、洪雅县管理站及管护点规格未明确,导致干部配备缺乏指导性,已配备干部上升空间不明确,直接影响工作积极性;另洪雅县林场管护站及人员未正式划转,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工作压力非常大。

(二)法律体系不健全。《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2号和《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林保发[2022]64号)属规范性文件,分别于2022年5月1日和6月1日正式印发;大熊猫国家公园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已进入司法厅审查,尚未正式颁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三)执法队伍未组建。由于法律尚款正式授权,分局不具备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主体资格,无法组建执法队伍,目前仍以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为主(一)制度机制还不健全。从省级层面看,主要是很多林业法规规章已经无法适应当前林草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要,亟需修改完善。市县层面看,主要是林业法治建设相关的制度还不健全,已经制定的制度落实还不彻底,需要不断巩固、加强和提升,确保法治建设成效。

(四)主动创新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法治工作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深度和广度,法制宣传教育中采取的群众乐意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多,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配合省局做好体制改革。依法做好分局机构体制的改革工作,加快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县管理站人员的隶转工作,继续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成立后的过渡工作。

(二)加强学法用法。过渡期间,紧紧围绕国家、省两级林草系统培训重心,组织分局机关和基层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强化《大熊猫法学苑》、《熊猫在线》专栏建设,加强内部学习和交流;密切关注全省中央法务改革进程,同步跟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相关制度学习,接轨“提级审理”和“跨区域管辖”模式;加强公、检、法、司,农、林、水、自然、生态等部门联系,全面做好行刑案件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主旨,开展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公园内3镇8村(社区)及毗邻镇在校师生、企业员工和入口社区居民的法规政策宣传,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野保涉案人员现身说法,对公园及周边潜在人员形成震慑,真正做到野保法规政策入脑入心,让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成为全社会共识。

(四)加强综合执法。认真贯彻《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川公园局发[2022]5号文件,加强大熊国家公园建设活动管理;加强与县林业、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沟通,强化公园及周边资源环境综合执法,重点整治乱盗猎、盗伐、滥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动植物生长环境、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继续依托检园协作机制,全力整合公检法司及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及生息环境犯罪行为。

(五)扎实抓好内部审计各项工作。严格按照“防患于未然、纠正于无形、治病于未发”要求,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内审能力,强化内部财务、政府采购项目和工程建设等内控工作;充分发挥内控工作事前防范作用,持续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在实施的项目同步跟踪,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财务收支、政府采购等工作规范有序。

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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