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公共资源配置>>正文 |
泸州市水务局到我县开展2022年四川省水资源管理“强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 ||||||||||||||
2022-09-09 点击数: |
||||||||||||||
|
||||||||||||||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水资源管理“强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22〕559号)安排部署,近日泸州市水务局于来我县开展取用水监督管理交叉检查工作。眉山市水利局、洪雅县水利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抽查了洪雅县柳新渠服务站(柳新渠灌区)、现代牧业洪雅有限公司、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洪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厂)4家取用水户,主要采取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两种方式,具体检查了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计划下达及实施、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和用水总量统计管理情况、河道外生态流量管控等情况。检查组肯定了我县取用水工作程序规范,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之处。我局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举一反三对全县取用水户全面规范整改。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