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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奖补申报的公告 | ||||||||||||||
2022-04-07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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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奖补申报的公告
我县于2021年3月-2022年3月实施了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由于部分市场主体受市场经营影响,涉及117.88364万元无法按原计划实施。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我县对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并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现拟对洪雅县境内建设秸秆库棚、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秸秆利用市场化主体进行财政奖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洪雅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奖补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 三、奖补内容 1.建设秸秆库棚3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进行补助。 2.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备31台,按50%进行补助。 3.油菜秸秆利用量补助2430吨,按每吨120元进行补助。 四、申报要求 1.洪雅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化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且热衷于秸秆综合利用。 2.提交资质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3.请有意报名的市场化主体,经乡镇初审后,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科教站进行申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奖补资格。 联系人:雷丹 联系电话: 02837410458 五、资格审核 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下一步程序;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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