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征地拆迁>>正文
洪雅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洪府通﹝2021〕23号)
2021-12-24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tzyj/2021-000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2-24
 发布机构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洪府通〔202123


洪川镇柳街村3组,石庙村6组;余坪镇黄里村4组;槽渔滩镇兴盛社区5组;止戈镇八角庙社区3组,五龙社区678组及社区集体,安宁村10,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5.6733公顷,园地0.8447公顷,林地11.3641公顷,其他农用地0.1314公顷小计18.0135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的建设用地和上述农村集体原有的建设用地1.0567公顷,合计19.0702公顷的征收申请,已于20211122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洪雅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1815号)文件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洪川镇柳街村3组,石庙村6组;余坪镇黄里村4组;槽渔滩镇兴盛社区5组;止戈镇八角庙社区3组,五龙社区678组及社区集体,安宁村10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对象确定的截止时间为洪雅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之日。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1815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洪雅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

的批复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11216


  
附件【(洪府通[2021]23号)洪雅县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附件.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