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公共服务文化>>正文 |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公示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 ||||||||||||||
2022-11-07 点击数: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洪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县文广旅局开展了洪雅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共收到申报项目2项。经形式审核、专家小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提出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2项。 现将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日(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县文广旅局非遗中心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县文广旅局非遗中心 联系人: 黄 蓉 联系电话:13778847678 邮箱: 648248640@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人民路洪雅县文化馆 邮政编码:620360 特此公告。 附件:洪雅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洪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7日 |
||||||||||||||
附件【附件洪雅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doc】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