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张玉荃 因保管不善,将 监证0001821号、洪国用(2010)第1698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张玉荃
2025年07月29日
上一页: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5第089号(杨李君)
下一页: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5第088号(李雅萱、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