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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严志珍)编号:2025第122号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9-23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5122

因办理继承登记,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1

洪雅房权证监证字第0008297号、洪国用(2012)第663

严志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洪雅县七里坪镇七里南路388号(C3区)252单元41

511423118224GB00016F00011012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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