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柳江玉屏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区名称:柳江玉屏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2.规划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3.规划简介:规划范围北至柳江水上乐园、南至姜湾、东至光明新村、西至旋塘顶,共计约3.83平方公里。度假区在规划范围基础上,向东北两向拓展,形成协同联动区,辐射带动花溪社区、樱桃湖等周边区域发展。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四川玉屏山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35077303
电子邮箱:17883033512@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区域;
2.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您对区域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5.您对该区域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区域今后发展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外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9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